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7.“在一座山上”表示神性之爱。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参看795, 796, 1430节),在此是指神性之爱,因为它论及主。至于那爱的性质,可参看前文(1690, 1691e, 1789, 1812, 1820, 2077, 2253, 2500, 2572节)。由于主出于神性之爱在试探中争战并得胜,也出于神性之爱圣化并荣耀祂自己,所以在本节,亚伯拉罕被吩咐“在摩利亚地的一座山上”将以撒献为燔祭。以下事实使这种代表变得清晰起来,即:大卫造祭坛,所罗门建圣殿,都是在摩利亚山上(2775节)。献燔祭和祭物的祭坛和后来的圣殿一样,都是主的主要代表。祭坛是主的主要代表,这一点可见于921节,也清楚可见于诗篇:
他们要带我到你的圣山,到你的居所;我就进到神的祭坛前,到我欢喜快乐的神那里。(诗篇43:3-4)
“圣殿”也是祂的代表,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但耶稣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约翰福音2:19, 21)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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